持有毒品,被捕后越狱!万象省法院判处2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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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ngchan police news消息 2025年11月13日,万象省人民法院对两起重大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在毒品犯罪案件中,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另一起盗窃案件中,一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

毒品案件详情

两名被判处死刑的毒贩信息如下:

  1. 颂威,35岁,常住万象市赛塔尼县农沙达村

  2. 瓦达纳赛,22岁,常住万象市赛塔尼县农博格村

两人于2020年12月15日被捕,罪名包括:运输海洛因和冰毒,以及越狱。办案人员现场查获毒品证据确凿,包括:5袋冰毒,总重5公斤;1块海洛因,重400克。

根据老挝《刑法》第315条规定,凡制造、合成、分销、销售、持有、进出口麻醉药品(包括安非他明、冰毒及卡痛叶等)者,将根据查获数量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 100克以下: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至1亿基普

  • 100克至500克:处10-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亿至5亿基普

  • 500克至3公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亿至10亿基普

  • 3公斤以上:最高可判处死刑

(注:卡痛叶在小剂量使用时具有提神、增强社交活跃度的作用,但大剂量使用会产生类似阿片类药物的镇静、欣快及镇痛效果。)

盗窃案件详情

另一案件的被告人为:杜莫劳,24岁,常住万象省蓬洪县普桑村。该犯于2025年2月5日因盗窃公民财产罪被捕。法院经审理,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并处500万基普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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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通 | 综合老挝媒体消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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