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dantri报道信息,9月1日,越南兴安省公安部门表示,该单位已对2名非法入境越南的外籍公民作出行政违法处罚决定,并附加驱逐出境的处罚措施。两人分别为朱俊(音译,Zhu Jun)和朱宇辉(音译,Zhu YuHui),均出生于1999年。


此前,7月20日15时30分许,兴安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同义柱乡( xã Nghĩa Trụ)警方,对该乡辖区内一处公寓进行行政检查。检查过程中,职能部门发现朱俊和朱宇辉正在该处居留,但未能出示有效护照、签证或其他合法国际旅行证件。
经调查询问,两人供述因有意前往越南考察市场、寻找商业机会,遂通过社交网络自行了解非法入境越南方式。4月26日,两人乘坐摩托艇,经由广宁省海域进入越南,以规避职能部门管控。入境后,两人乘坐出租车前往义柱乡租住公寓非法居留。
职能部门认定,两人自行组织实施违法行为,未有越南境内组织或个人提供指导、协助或帮助。
依据相关规定,兴安省公安部门决定对两人未按规定办理入境手续跨越国境、以及在未获合法居留证件情况下在越南停留的行为,各处3500万越南盾罚款。
除罚款外,两人还被处以驱逐出境的附加处罚。兴安省公安部门正协调相关单位完善法律程序,以执行该决定。
兴安省公安部门指出,此案暴露出在都市区对外国人的居留管理和临时住宿登记申报方面存在漏洞和不足。兴安省公安部门建议各都市区管理委员会及公寓出租业主,严格落实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申报规定,在住宿情况发生后即时申报。
兴安省公安机关也建议民众提高警惕,如发现身份不明、行为可疑的外国人,应及时向就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依法核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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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dant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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