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挝乌多姆赛省警方通报 2025年12月26日,乌多姆赛省人民法院对一起严重的性侵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性质恶劣,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依法从严惩处。
1. 被告潘廷(19岁),犯强奸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00万基普。
2. 被告宰(30岁),犯强奸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万基普。
3. 被告西塔(21岁),犯强奸猥亵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万基普。

案件发生于2025年7月。一名16岁老挝未成年女性向警方报案,称自己在俄县会叻村遭遇不法侵害。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侦查,于次日成功将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
经查,案发当日,被告人潘廷、宰、西塔及松佩、松巴等人在聚餐饮酒后,得知有女孩独坐村子桥头后,五人强行带走受害者后对受害者实施不法侵害。在犯罪过程中,因热心市民及时发现并介入,受害者大声呼救得以脱险,嫌疑人随后逃离现场。警方于7月11日将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归案。

此次判决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更彰显了法律对性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案件也提醒广大公众,特别是女性朋友和未成年人,需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夜间独自前往偏僻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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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通 | 综合老挝媒体消息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