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痛水不是“提神水”!老挝乌多姆赛法院判了→

2026年6月16日,乌多姆赛省第二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危害健康物品的案件。被告人本塔维·因塔潘亚,30岁,老挝籍,住乌多姆赛省浑县占代村,因通过社交媒体贩卖卡痛叶和勾兑卡痛汁的止咳水(DATISSIN)被依法提起公诉。

赊购4公斤卡痛叶和58盒止咳水,通过长途客车托运

经警方调查审讯,被告人供述称:2026年3月16日,其通过Facebook联系一名不知名男子,以赊账方式购入4公斤卡痛叶和58盒止咳水,总价300万基普。双方约定通过长途客车托运,待全部售完后结清款项。

被告随后将货物分装,向村内青少年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已售出2包,获利20万基普。警方在其住处查获剩余卡痛叶3.8公斤及止咳水56盒。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3个月零5天,罚款500万基普

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犯有销售危害健康物品罪,依法判处其3个月零5天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基普。同时判决没收剩余卡痛叶3.8公斤、止咳水56盒、违法所得20万基普及银色OPPO手机1部归国家所有。

 小通提醒:卡痛不是“普通叶子”,在老挝也是毒品

很多在老挝的华人朋友可能听说过“卡痛水”,甚至有人认为它只是“提神的叶子水”,不算毒品。但根据老挝《刑法》,卡痛叶属于受管制的麻醉品,生产、销售、持有均属违法行为。

这次判决就是最直接的信号——不管你是通过社交媒体卖,还是赊账买,只要涉及卡痛叶和止咳水的非法交易,老挝警方和司法机关都会依法严厉打击。别因为“觉得不算毒品”就心存侥幸,法律的边界远比很多人想象的要清晰。

此次判决再次表明,老挝司法机关对贩卖毒品及危害健康物品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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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通 | 综合老挝媒体消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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