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26万娶回的老挝新娘一去不回!“中间人”多次从事非法跨境婚姻介绍,共收取380万!

镇江的徐先生通过做跨国婚姻介绍的庞某某,迎娶了一名老挝新娘,可不久之后新娘就回到老挝,不再回来了。气愤的徐先生将庞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高额中介费。法院会如何判决?

2023年10月底,徐先生通过某婚恋工作室,认识了在老挝做跨国婚姻介绍的庞某某。1个月后,徐先生一家办理了旅游签证前往老挝,在庞某某安排下与一名老挝女子相亲成功。

镇江丹阳市人民法院导墅法庭副庭长 吕月娟

庞某某向老挝女子支付了彩礼约34000元、还有村长好处费、代办签证费等费用,并于2024年1月6日在当地办理了婚礼。

2024年1月8日,徐先生向庞某某支付举办婚礼及在老挝的交通费等。之后,庞某某为老挝女子办理了到中国的旅游签证。2024年1月19日,徐先生一家在庞某某协助下,将老挝女子带回中国共同生活。

镇江丹阳市人民法院导墅法庭副庭长 吕月娟

2024年3月26日,该女子报警要求回老挝,现在已回。从2023年11月19日后,原告徐某某一家向庞某某等人支付了中介费及其他费用共计26万元。

因婚恋介绍彻底失败,徐先生起诉庞某某返还所有费用。法官审理后认为,庞某某为徐先生介绍老挝女子收取介绍费,违反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的规定,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镇江丹阳市人民法院导墅法庭副庭长 吕月娟

徐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委托他人为自己介绍境外女子也存在一定过错。最终,本院根据各自的过错,依法判决庞某某退还徐某某一家15万余元。

经查,庞某某及他的同伙多次开展非法跨境婚姻介绍活动,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且人数众多,收取了相关款项380万元,构成刑事犯罪。目前,外地主审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依法判处庞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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