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象市赛塔尼县公安分局刑事警察局对脸书用户明达·苏提达进行教育训诫,因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实图文,损害赛塔尼县公安分局1191东提乌警站警员形象。

2026年6月25日凌晨2时17分许,1191东提乌警站警员在南13号公路至10号公路乌多姆蓬村路段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家店铺卷帘门未完全关闭,附近停有多辆摩托车和汽车。警员随即表明身份进入检查,但未发现异常情况,随后按程序撤离继续巡逻。
当天上午约9时,明达在其个人脸书账号发布警员执勤照片并配文:“凌晨2点17分,警察大哥来查什么?不睡觉吗?看到镜头就跑,是真的警察还是假的?”该帖文引发社会舆论负面评价,损害了老挝警员形象和声誉。其行为已违反2017年《刑法典》第168条关于通过社交媒体造成损害的规定。
需要了解的是:近期老挝警方正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对辖区内出租屋、酒店、娱乐场所等开展地毯式排查,工作到凌晨是常态。凌晨2点巡逻不是“不睡觉”,而是在执行公务。老挝警方有权对可疑场所进行检查,民众应予以理解和配合。

明达随后表示悔过和歉意,承认因考虑不周、未意识到后果,并非故意损害警员声誉。她希望此事能成为教训,呼吁大家在发布信息前核实事实、遵循政策法规,避免触犯法律。
社交媒体的传播速度,永远比真相快。一张照片、一段文字发出去,几小时就能传遍全网,但真相往往要几天、几周才能查清楚。随手一发带来的伤害,可能比你想象中大得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还是要三思而后“发”。

老挝通|综合老挝媒体消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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