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一些不法分子
假借“跨国婚介”之名
行组织偷渡、诈骗敛财之实
严重侵害当事人财产与身心
人口非商品 婚姻亦非交易
企图以违法途径谋取“爱情”
注定人财两失
涉外婚介在我国属非法行为
任何个人与机构均不得从事
请务必保持清醒
一男子在老乡的介绍下与外籍新娘进行相亲,双方谈妥后支付13万元作为彩礼钱来迎娶外籍新娘,备婚期间两人在城内拍摄婚纱照时,外籍新娘趁该男子不备突然消失、音讯全无。
一男子在外地婚姻中介的介绍下支付20万元作为介绍费、彩礼钱来迎娶外籍新娘,结婚后外籍新娘以各种理由寻机离开,造成该男子巨大财产损失。经查,该外籍新娘多次与国内多名男子相亲结婚,在获取高额彩礼钱后离家出走、音讯全无。
根据国务院199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104号),我国明确禁止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及其他任何单位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介业务,任何个人也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此类活动。
然而,仍有婚介机构与个人为牟取高额中介费,违法操作,手段包括:虚构旅游、考察等事由为境内人员办理出境签证,组织赴国外相亲;或为外籍女子办理短期签证,甚至通过偷渡等方式安排其入境相亲。更有不法分子在境内组织外籍女子活动,或通过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发布非法涉外婚介广告。这些行为往往与组织偷渡、诈骗、拐卖妇女等刑事犯罪相关联,法律后果严重。我国驻越南、老挝、缅甸等使领馆已多次发布领事提醒,警示公众防范相关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在老挝、缅甸、巴基斯坦、马达加斯加等国,中介费、彩礼等可能被认定为拐卖人口证据,涉案人员最高可面临20年监禁。
通过非法婚介缔结的婚姻普遍缺乏感情基础,加之语言、文化、生活习惯等多重差异,婚姻稳定性极低。个别外籍新娘以骗婚为目的,婚后不久便借故离家出走,甚至偷渡回国,导致男方陷入“人财两空”困境——婚姻关系难以解除,高额中介费与彩礼无法追回,且无法开始新的生活。
非法涉外婚介通常规避正规健康检查环节,致使外籍新娘婚前健康状况不明,极大地增加了艾滋病、梅毒、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风险。

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跨国婚姻更需谨慎对待,切勿轻信“花钱包办”的承诺,我国不允许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涉外婚姻介绍。凡是声称“介绍外籍配偶”并收费的均是违法行为。跨国婚介是一条法律红线,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陷入人财两空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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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境大队、新闻舆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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