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sggp报道,越南政府日前颁布了第76号《议定》,对2021年第125号《议定》中涉及性别平等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该新规将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

图自报道媒体
根据第76号《议定》,在文化和体育领域涉及性别平等的行政违法行为将受到更明确的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若因性别偏见,通过侮辱他人名誉、人格的方式,阻碍其进行文学艺术创作、评论、表演或参与其他文体活动,将被处以300万至400万越南盾的罚款。
以暴力威胁或精神胁迫等手段,阻碍他人进行文学艺术创作、评论、表演或参与其他文化、体育活动的行为,同样将被处以300万至400万越南盾的罚款。
以下行为将被处以400万至700万越南盾的罚款:
以暴力手段阻碍他人进行文学艺术创作、评论、表演或参与其他文体活动;
禁止他人进行文学艺术创作、评论、表演或参与其他文体活动。
创作、传播、出版或允许出版含有宣扬、传播性别歧视观念内容的作品及文化产品,无论其形式与体裁,将被处以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的罚款。传播带有性别歧视性质的落后思想与习俗,也将面临同等金额的罚款,并须公开向受害者道歉。
此外,该议定还对家庭内部的性别平等问题作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
以下行为将被处以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因性别原因,阻止或不允许家庭成员从事创收活动;
因性别原因,阻止或不允许家庭成员满足家庭的正常需求;
在家庭成员之间因性别原因实行不平等待遇。
以下行为将被处以1000万至1200万越南盾的罚款:
以暴力威胁或精神胁迫等方式,阻挠符合法律条件的家庭成员参与决定家庭共同财产;
强行将家务劳动、避孕或绝育的责任强加给某一特定性别的家庭成员。
若以暴力手段阻挠符合法律条件的家庭成员参与决定家庭共同财产,将被处以1200万至1500万越南盾的最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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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gg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