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nld报道,4月12日下午,越南金瓯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预防控制局通报称,已对N.T.K.先生作出行政违法处罚决定。


据初步信息,此前,N.T.K.女士与N.T.K.先生婚后在共同生活期间发生矛盾,导致两人离婚。
没想到,在离婚后K.先生注册了一个虚假的社交账户,还使用前妻T.女士的照片作为头像,并将其个人信息发布到多个“征友交友”群组中,目的是侮辱T.女士的声誉和人格。
得知这一情况后,T.女士前往警察局报警。接报后,金瓯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预防控制局对此进行调查,并对K.先生作出行政违法处罚。
金瓯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预防控制局表示,之后,将加强网络空间的监管工作,并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同时,提醒民众在使用社交网络时应增强法律意识;不得因个人矛盾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或侮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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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n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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