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xaydungchinhsach”4月23日报道,越南公安部目前正就一项《通知》草案征求意见,该草案对2016年12月28日颁布的第53/2016/TT-BCA号《通知》中若干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原通知规定外国人在越南临时居留信息的申报与接收方式。


其中,越南公安部提议对第六条关于接收外国人在越临时居留信息的规定进行如下修改补充:
越南乡级公安机关通过全天候运行(即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运行)的电子信息网站,接收外国人申报的临时居留信息。
对于越南边境地区住宿场所,或涉及边境区域的乡级行政单位、旅游区、服务区、行政经济特区及其他经济区内的住宿场所,其所在地的边防站可使用由越南公安部主管机关签发的账户,从越南出入境数据库中调取在该类场所临时居住的外国人的申报信息。
若边防站根据越南为成员国的国际条约规定接收外国人临时居留申报,则负责将该信息立即更新至越南出入境数据库;如因基础设施条件暂无法更新,则须立即通报外国人临时居留地的乡级公安机关。
该《通知》草案还对第八条第二款关于接收《临时居留申报单》的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具体为:越南乡级公安机关值班人员检查《临时居留申报单》,若填写不完整则要求申报人立即补充,确认、复印或记录已接收的信息至值班日志,并将《临时居留申报单》当场返还申报人。越南乡级公安机关负责将临时居留申报信息更新至越南出入境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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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xaydungchinhsach





越南便民电话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