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丈夫无证且喝了酒仍交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越南一对夫妻双双获刑

据越南媒体tuoitre报道,4月29日,越南顺化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黎庭奇正(音译自越南媒体,下同,27岁)因“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造成事故被起诉,其妻阮氏水(27岁)因“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起诉书,2025年7月16日14时30分左右,黎庭奇正骑摩托车载妻子阮氏水前往松波路的一家餐馆与朋友饮酒。随后,妻子先行骑车回家,丈夫继续留在餐馆喝酒。

当天17时30分左右,阮氏水骑摩托车返回餐馆,车上还载着7岁的孩子。尽管明知丈夫没有驾照且已饮酒,阮氏水仍将车交给丈夫驾驶,准备载着母子二人前往超市。

当车辆行驶至一设有交通警示标志且居民密集的交叉口时,黎庭奇正未减速行驶。此时,一名男子骑摩托车驶来,因观察不周、未按规定让行,两车发生碰撞。

事故导致对方骑手颅脑损伤,虽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仍于8月1日不幸去世。黎庭奇正身体受伤程度为12%,其7岁的孩子受伤程度为9%,两辆摩托车严重损坏。

调查结果显示,事发时黎庭奇正没有驾照,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司法机关认定,该事故属混合过错,主要过错方为黎庭奇正,同时受害方在驾驶过程中也存在未减速、观察不周、未按规定让行等行为。

对于阮氏水,法院认为,她明知丈夫不具备驾驶资格且已饮酒,仍将车辆交由其驾驶,最终导致特别严重的后果,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宣判:黎庭奇正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阮氏水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

主审法官表示,法律不仅追究直接驾驶人的责任,也明确规定了对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资格人员(无驾照、饮酒、身体状况不佳等)的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在本案中,“明知但仍将车交给对方驾驶”是追究阮氏水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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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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