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sggp报道,5月21日,胡志明市民事案件执行机关通报了万盛发案第九次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资金的相关情况。

图自越南媒体
通报指出,胡志明市民事案件执行机关正依据以下生效法律文书推进该案的执行工作:胡志明市人民法院2024年10月17日作出的初审刑事判决;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4月21日作出的复审判决;以及相关案件执行决定。
根据上述判决,被告人张美兰须全额赔偿30.081万亿越南盾。赔偿对象为4万3108名受害者及相关债券权益人。
目前,胡志明市民事案件执行机关正持续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张美兰及相关个人、组织名下需用于执行判决的资产进行核查、测绘与评估;二是,要求SCB银行根据初审和复审判决的两个案件执行阶段,移交已被冻结的资金。
通报还表示,在资产处理完毕及银行资金移交完成后,执行机关将在后续各轮支付中陆续向债券持有人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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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g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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