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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越南媒体baovephapluat报道信息,一名中国公民近日在通过芒街国际口岸入境越南时,因随身携带超过5.5万元人民币未向海关申报,已被广宁省公安调查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采取临时羁押措施,以调查其涉嫌非法跨境运输货币行为。
据广宁省公安厅经济警察处消息,涉案人员为赵某某(1979年出生,中国籍,常住广西东兴市)。调查机关已依据越南《刑法》第189条第1款相关规定,以“非法跨境运输货物、货币”罪对其提起刑事诉讼,并执行羁押。
调查材料显示,2026年5月9日,在芒街国际口岸执行任务期间,广宁省经济警察处协同口岸海关及边防检查站,对办理入境手续的赵某某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身上及行李内发现多处藏匿大量人民币现金,且未按规定申报。
现场查获的现金共计5.51万元人民币(均为100元面值),按越南国家银行汇率折算,价值约合1.8亿越南盾【Tang vật thu giữ gồm 55.100 Nhân dân tệ (mệnh giá 100 Nhân dân tệ), trị giá tương đương hơn 180 triệu đồng theo tỷ giá của Ngân hàng Nhà nước Việt Nam】。
在讯问中,赵某某供述,其因经常往返越南从事经营活动,明知入境携带超过一定数额的人民币须向越南海关申报,但为将大额资金带入越南用于交易且逃避监管,故意将现金分拆藏匿于多处。
广宁省公安调查机关已依法完成案件起诉、嫌疑人起诉及羁押手续,相关诉讼决定已获得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将依法扩大调查并作出处理。
小知识
据中国领事服务网信息,根据越南海关相关规定,入出境时可随身携带现金不超过1500万越南盾,美元或等值外币不超过5000美元,超出部分须申报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国内团组、中资公司、公民个人来越时,如超出限额须填写入出境申报单并妥善保管,以便出境时备查。国内团组的团费如超出上述数额应分散保管,以免被罚没。
越南海关禁止入境者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有异味物品、各类食品、各种黄色书刊、影碟、未经检疫的动植物及武器等入境。出境时只能带1瓶酒、2条香烟。入、出境时,请勿为陌生人携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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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aovephaplu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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