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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14年,一桩发生在柬埔寨的儿童强奸案再次被推上台面。这一次,发出批评的是联合国。
近日,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裁定,柬埔寨在处理一名11岁女童遭警察强奸案中严重失职,未能保护受害者,也未能执行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构成“司法失败”和“有效正义的剥夺”。
案件回顾:11岁女童遭警察多次强奸,司法拖延四年
案件发生在2010年。受害者CY当时年仅11岁,且被认为有智力障碍。她在西哈努克省被一名48岁的在职警察多次强奸。

尽管家属立即报案,但司法程序严重拖沓——从报案到一审判决,耗时超过四年。
更令人愤怒的是,省级法院将强奸罪降级处理,仅判处最低刑期。后经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纠正,2016年终审维持强奸罪成立。
联合国:罪犯至今未服刑,赔偿也未支付
然而,据联合国委员会调查,这名被定罪的警察至今仍在逃,既未服刑,也未支付法院判处的赔偿金。
委员会指出,柬埔寨当局未能进行及时、公正的调查,在过程中存在基于性别、年龄和残疾的歧视性偏见,且未能有效执行终审判决。
委员会成员表示,此案是“儿童幸存者在司法程序的每个阶段都遭遇失败的典型例子”。
柬埔寨司法部回应:正审查案件,但找不到人
面对联合国的裁定,柬埔寨司法部发言人迪莫拉尼回应称,已收到相关信息并正在“仔细审查”。
她同时澄清,“各级法院已依法审理并处理此案,直至终审判决”。她表示,当局正在努力执行法院裁决,但至今未能找到已被定罪的罪犯。

联合国要求:立即逮捕罪犯、赔偿受害者
联合国委员会已向柬埔寨政府提出明确要求: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判决,逮捕并拘留罪犯,确保支付赔偿金,向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补偿和心理支持,并加强对性暴力受害者的法律保护。
14年。一个孩子从11岁等到25岁,正义还没来。司法部说“正在审查”,但一个“找不到人”的借口,能不能再挡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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