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已婚男孕期出轨:跟踪醉酒女子40分钟施暴,开豪车却拒赔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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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社会对婚恋道德与法治底线高度关注的当下,新加坡一起涉及孕期丈夫性侵的案件引发热议。已婚且妻子身怀六甲的42岁本地男子傅津津,因预谋强奸一名醉酒妇女,被新加坡高庭判处监禁15年、鞭刑12下,并需赔偿受害人1万8524新元(约合人民币9.5万元)。

目前被告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案件详情显示,2021年1月30日晚,33岁的受害人与朋友在登布西山餐馆庆生后,前往荷兰村酒吧续摊。

酒吧打烊后,受害人与一名女友人因迟迟叫不到私召车,在巴士站等候时遇到傅津津及其36岁同谋李杰。

两人主动提出送她们回家,受害人起初拒绝,最终因出行不便接受了提议。 控方在庭上揭露,傅津津与李杰早有预谋,曾跟踪受害人近40分钟,直到看到受害人的朋友不慎摔下凳子后,才趁机上前搭讪。当晚11时50分至午夜12时10分期间,傅津津在送受害人回家后实施了强奸行为。

高庭法官邓碧云指出,两名被告结伙作案不仅相互壮胆,更加剧了受害人的恐惧,对其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且作案过程计划性强,情节恶劣。

庭审中出现了戏剧性一幕。辩方律师以傅津津刚失业、需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为由,声称其无力支付赔偿。但控方反驳称,“谁没有生活开销?”,并指出被告公积金账户至今仍有款项存入,可见其仍有收入来源。

法官进一步查明,傅津津平日驾驶马赛地豪车,月薪约6600新元(约合人民币3.4万元),同时还收取房租,其所谓“无力赔偿”缺乏证据支持,最终驳回相关辩解并作出赔偿谕令。

据悉,傅津津案发时声称是为怀孕的妻子购买药油,因药房人多才与同谋碰面。这一说法与他后续的性侵行为形成强烈反差,其在妻子孕期违背婚姻忠诚义务、触犯法律的行为,不仅遭到法律的严惩,也引发了对婚恋责任与人性底线的讨论。

新加坡法律对性侵犯罪行的处罚向来严厉,鞭刑作为具有威慑力的刑罚之一,常被用于打击严重暴力犯罪。

此案中,法院既依法严惩了施暴者,又通过民事赔偿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治对受害者的保护与对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来源:8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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