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兜售马来熊幼崽,老挝男子被判刑

老挝乌多姆赛省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案。一名26岁男子因在网上售卖两只受保护的马来熊幼崽,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5年),并处罚金及没收作案工具。

社交媒体牵出非法交易案件始于2026年4月4日。当天上午11时,乌多姆赛省自然资源与环境监察部门接到琅勃拉邦省“保护老挝熊”项目(Free the Bears)的举报。举报称,有人在名为“ເຮັດຫຍັງຢູ່ຮັນ (ນ້ອຍ)”的Facebook账号上,公然兜售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马来熊幼崽。

钓鱼执法:汽车站人赃并获接报后,执法人员迅速联合省公安厅环境警察展开行动,制定了“钓鱼”购买计划。

  • 约定交易:当天下午16时,双方约定在乌多姆赛省赛县汇孔村的南线汽车站进行交易。

  • 现场查获:警方当场控制了嫌疑人西苏潘·胶巴瑟(26岁,克木族,乌多姆赛省孟阿县敦恩村人),并查获其用于运输的白色Tricity轿车(车牌号 ບຄ 9277)。

  • 作案物证:在车内,警方发现一个黑色塑料筐,里面装有2只重约5公斤的马来熊幼崽。随后,嫌疑人与物证被带回监察局接受依法调查。

法院判决:获刑9个月+高额罚款,作案工具没收2026年10月23日,乌多姆赛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定,西苏潘·胶巴瑟犯有非法买卖或持有受保护野生动物的刑事罪,并作出如下判决:

  1. 刑事处罚: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基普。

  2. 缓刑条件:法院决定对其暂缓执行刑罚(缓刑)5年。这意味着,若其在5年内未再故意犯罪,原判9个月刑期将予以免除;若在5年内再次犯罪,则必须执行新刑罚,并连同这9个月旧刑罚一并执行。

  3. 民事赔偿:责令被告向乌多姆赛省农环厅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费用。

  4. 没收财产:没收其作案用的白色三星手机1部及其他相关物品,收归国有。

此案再次为老挝的野生动物保护敲响警钟。老挝法律对非法捕猎、买卖受保护野生动物行为有着严格的惩处规定。特别是在社交媒体高度普及的今天,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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