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打工人注意:2027年起最低工资上调,四区域标准全在这

据越通社报道,越南政府副总理范氏清茶受政府委托,签署了关于劳动合同制员工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第399号议定。该议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取代2025年第293号议定。

图自越通社

第399号议定规定的适用对象包括:根据《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及执行本议定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

与越南政府2025年11月10日颁布的2025年第293号议定相比,四个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第一区域从531万越盾提高到570万越盾,第二区域从473万越盾提高到508万越盾,第三区域从414万越盾提高到445万越盾,第四区域从370万越盾提高到404万越盾。

小时最低工资方面,第一区域从每小时2.55万越盾提高到2.74万越盾,第二区域从2.27万越盾提高到2.44万越盾,第三区域从2万越盾提高到2.14万越盾,第四区域从1.78万越盾提高到1.94万越盾。

第399号议定规定,员工在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约定的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后,其工作或职务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议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有责任重新审查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协议以及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作出相应调整和补充;不得取消或削减员工加班、夜间工作时的工资待遇、实物补贴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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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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