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挝公安部于2026年7月16日发布第311号通知,落实总理关于全国枪支弹药管理命令,禁止个人非法持有枪支和爆炸物。

通知明确,禁止任何在老挝境内居住的个人、法人、公务员、商人、民众、外籍人士及无国籍人士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已非法持有的,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主动上缴至所在县/市公安部门。
上缴地点:
中央级:户籍与基层建设管理司
首都/省级:首都/省公安厅办公室
县/市级:县/市公安分局办公室
逾期未缴或继续违规的,警方将依法严肃处理。
老挝警方呼吁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上缴非法枪支弹药,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此次禁枪令并非首次。2022年6月,老挝公安部前部长威莱在国会提出枪支及爆炸物管控法律草案。2024年8月7日,总理宋赛发布第11号总理令,要求各省市相关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清除非法枪支和爆炸物。同年8月16日,公安部前部长签发决议,要求取消枪支及爆炸物等军用武器使用许可证。上述文件均要求此前获得许可的个人、法人、商人(含外籍和无国籍人士)将枪支上缴,不得再持有,并对非法持有者进行监测、检查和收缴。


根据老挝《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生产、持有、使用军用武器或爆炸物的,处1-5年监禁及500-5,000万基普罚款;非法进口、购买、出售的,处6个月至5年监禁及500-5,000万基普罚款;有组织或大量买卖、进口军用武器或爆炸物的,处5-10年监禁及1,000万至1亿基普罚款。
通通观察:
从2022年到2026年,禁枪令已多次发布,但非法枪支问题仍未根治。此次通知的发布本身也说明了一个事实:此前的总理令和决议未能完全解决问题,民间仍存有大量非法枪支。老挝民间枪支问题由来已久,边境走私、历史遗留、国内非法改装等多重因素叠加,使得禁枪难以靠一纸通知完成。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通知给出了明确的上缴截止日期,并设立了三级接收点。但禁枪令能否真正见效,关键仍在于两个环节:一是基层执行能否跟上,偏远地区的接收点是否真正运作;二是对逾期未缴者的执法力度能否到位,法律条文已有明确罚则,但罚则能否落地才是关键。
对普通民众而言,缴枪不是“帮政府的忙”,而是在保护自己和身边人的安全。一把流落在外的非法枪支,可能在某一次口角、某一次酒后冲动中就夺走一条生命。维护社会治安,是老挝政府职责,也离不开每个人的配合。对持有者来说,在10月31日前主动上缴是目前风险最低的选择。

老挝通|综合老挝媒体消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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