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磨憨磨丁合作区老挝籍入境车辆集中停放场地的公告

各经营性停车场:

根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磨憨口岸交通运输管理站与老挝南塔省公共工程与运输厅2026年第三季度国际道路运输工作会议纪要有关要求,为规范老挝籍入境货运车辆停放秩序,强化入境车辆管控。拟在磨憨—磨丁合作区选取不超过3家停车场作为老挝籍入境车辆集中停放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备范围

磨憨—磨丁合作区内已备案并正常经营的经营性停车场,均可按本公告要求自愿报备。

二、报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同一主体(联合申报视为同一主体)申报的停车场地面积不小于60亩,且为相连的完整场地;权属清晰、用地合法合规,土地及房屋产权证明、经营备案手续齐全有效。

(二)场地要求。停车场地物理边界清晰连贯,不得由分散、碎片化地块拼接组成;场地应具备独立出入口、封闭管理条件,符合老挝籍入境车辆集中停放和统一监管要求。

停车场应配备基本生活保障设施,免费为老挝籍司机提供卫生间、淋浴、热水、洗衣、简易炊事等必要条件,满足跨境司机基本生活需求。

(三)联合报备。停车场运营方应具备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资质或与具备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联合报备。

(四)数据联网。停车场信息系统应符合昆明市智慧停车相关技术标准,按要求接入合作区停车管理系统,实时准确上传泊位使用、车辆进出、收费管理等数据。

(五)运营管理。运营方应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应急、跨境车辆核验登记等制度,符合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能够落实跨境车辆停放登记、信息核验、日常监管等要求。

三、报备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备申请(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国际道路运输备案表复印件;

(三)停车场地权属证明、平面布置图;

(四)停车场信息系统接入及数据上传方案;

(五)与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资质企业合作运营的协议或意向书等。

(六)企业运营管理相关制度。

四、选取程序

(一)自愿报备。符合条件的运营企业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备材料报送至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大楼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411办公室。

(二)审核核验。由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会同对外开放和跨境合作促进局、磨憨口岸交通运输管理站、经合公安分局等部门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核,并赴现场开展实地初验。

(三)外方考察。经初选合格的场地,由中方协商老挝南塔省公共工程与运输厅按程序上报并组织实地核验。

(四)报备选取规则。报备时间截止后,按照报备先后顺序及现场勘验情况,择优选取3家。报备数量超过3家的,按照停车场面积、配套服务设施、人员配备等条件择优选取。

(五)公示启用。经各方核验通过的集中停放点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合作区跨境运输配套体系正式投入运营,作为老挝籍入境车辆集中停放点。

(六)场地管理。停车场一经选定为老挝籍入境车辆集中停放点,不得随意减少实际可供集中停放的场地面积,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确需调整的,须经联合发文单位报备同意。

(七)联系人及电话:付老师,0691—8811561;朱老师,0691—8811758。

磨憨—磨丁合作区老挝籍入境车辆集中停放场地报备表

点击上方篮字获取报备表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对外开放和跨境合作促进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磨憨口岸

交通运输管理站

昆明市公安局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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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通 | 综合老挝媒体消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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