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通 · 您的海外生活频道

通告的追责对象覆盖个人与组织两类主体,违规情形则被归并为上述三种:无证经营、偏离官价成交、蓄意冲击汇率。对查实者,央行表示将依据《金融机构法》《外汇管理法》及其他现行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严肃追责”。相较于此前的资质审批管理,这一表述把约束延伸到了交易环节本身。
外汇投放主要通过两条路径完成:一是外汇在线交易平台(FX Online Trading Platform),二是获授权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AD Licensed Banks)。币种覆盖美元、人民币、泰铢和印度卢比,供给对象为具备真实进口需求的商家。相关交易数据逐日刊载于央行官方网站与国营报纸,形成可回溯的公开记录。
按通告给出的口径,2026年4月至今,央行经上述两条渠道累计售出美元约22.212亿、人民币19.071亿元、泰铢67.128亿、印度卢比7450万。其中,用于燃油、食用油、化肥及其他物资进口的美元约17.03亿,约占总投放额的七成七,进口必需的优先保障方向相当清晰。
在汇率层面,央行官方网站每日挂出官方外汇汇率。此前该行已作出要求:无论外汇兑换业务,还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买卖交易,均须严格按央行规定汇率执行。此次通告可视为对这一要求的再次确认,并补上了对应的追责依据。通告未披露近期具体查处的案例及涉案金额。

免责声明:本平台部分图文信息转载自网络,其内容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本平台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后台联系小编删除。


便民电话
中国驻缅甸大使馆:+95-1-221280
+95-1-221281(总机)
+95-1-221926(领事部办公)
中国驻曼德勒总领事馆:+95-2-34457
+95-2-34458
急救电话:192
报警电话:199
红十字会:295133
缅甸国际区号: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