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9日,老挝政府正式颁布第363号法令《关于国家(国有)土地租赁与特许经营的法令》,该法令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部新规全面重塑了老挝国有土地的管理框架,旨在使土地租赁与特许经营更加透明、合法,并严格契合国家土地总体规划。

对于出海老挝的投资者而言,这份长达21页的新规不仅是法律合规的底线,更是决定项目落地与长期回报的关键。以下是对法令核心要点,特别是电力与矿产专属规定的深度解读:
明确“租赁”与“特许权”的边界
法令严格区分了“租赁”与“特许经营”:
租赁:适用于商业、服务业、住宅、办公、外交及国际组织等常规性经营业务,自然人、法人及合法外籍人士均可申请,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特许经营:仅限国内外法人申请,主要针对农业林业、旅游景区、工业区、经济特区、新城区开发、高速公路、电力及矿产等大型投资领域。由老挝政府在特定划定的区域内批准使用。值得注意的是,电力与矿产的特许经营,其审批权限及条件优先适用相关专门法律法规。
实行分级审批,明确中央与地方权限
法令对审批权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实现了中央与地方的分权管理:
政府审批:旅游(100-10,000公顷)、农业(100-10,000公顷)、工业园区(150-10,000公顷)等。
省/首都特区审批:旅游/农业(≤100公顷)、工业区(≤50公顷)、住宅/办公(≤10公顷)等。
红线规定:若面积超过10,000公顷,政府必须提请国会审议。同时,严禁官员通过“拆分合同”来规避面积审批权限。
审批期限届满后,均可根据项目运营效果的评估结果依法申请续期。

电力与矿产的专属合规通道
法令明确,电力项目和矿产业务的主管部门均为工贸部。且这两类业务不仅遵循土地法令,还优先适用相关专门法律法规。
电力项目特有“PDA”程序:除常规MOU(可行性研究)外,MOU完成后必须进行项目开发研究。在谈判或签署《项目开发协议》(PDA)前,工贸部须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最终由投资促进与管理委员会签署PDA。
矿产“探采分离”程序:矿产普查与勘探阶段,走常规可行性研究程序;而开采与选矿加工阶段,则直接适用国家土地特许经营程序(直接签署特许经营合同)。
矿产财务红线(必看):常规项目租金须在“开业/收获前”至少预付1年;但矿产特许经营费是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就开始计收,投资者需提前做好资金规划。
租期与费用机制
期限:一般项目最高期限为50年,可申请延期;但大使馆及国际组织可获批长达99年的租赁期。森林恢复和植树造林项目延期最高不超过30年。
费用:租金和特许经营费须在开业运营(或收获产品)前至少预付1年。此外,法令设定了硬性调价机制:每满5年,费用须在当年基础上上调不低于10%。

确权保障与历史遗留化解
项目审批实行“MOU → 特许”两步走。法令设定了5个工作日的确权红线:签署合同后,省级农环厅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国家土地证》。同时,老挝将全面启用国家土地租赁与特许经营数据库(LCIS),实现全国联网监控。
此外,针对此前已开展但尚未取得《国家土地证》的历史项目,法令给予了3个月的宽限期(自收到通知起),须限期办理确权。

建议:新规对“超万公顷交国会”及“5年涨租10%”的硬性规定,意味着大型基建和矿电项目的审批周期、政治敏感度及长期现金流压力将显著增加。建议在老挝布局的企业,务必在前期做好合规尽调,特别是矿电企业,必须将PDA协议及专门法的要求与土地363号令交叉比对,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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